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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相关文件

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

添加时间:2015-08-04 10:03:41   来源: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许伟民


  一、必须全面落实责任制,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一律在当地媒体警示曝光;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对监管不力的,一律进行约谈或警示通报。
  二、必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坚持重大隐患挂牌治理,严禁新建道路验收合格前通车。
  三、必须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四、必须强化路面严管严治,严格重要路段和出入口的安全监控,严厉查处酒驾、超员、超速、限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必须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动态监管,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外省籍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信息一律抄告。
  六、必须强化客运站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七、必须加强电动(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