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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添加时间:2015-05-27 11:51:32   来源: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范丽兵


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制订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和试验检测等方面管理的补充规定和制度,经市交通局批准后贯彻实施。
2、协助省站做好本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设计、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4、参与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本市内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5、对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对交通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主管监督工程项目的交工质量检评和竣工质量鉴定,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7、组织或参加本市一般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本市通建设工程质量争端,参与本市重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8、受理交通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
9、参与优质交通工程的评审工作。
10、组织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和试验检测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
11、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交通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承办违反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的案件。

负责人:

彭  中(0578)2273855

单位地址:

丽水市中东路616号东三层

邮政编码:

323000

联系电话:

(0578)2273875(兼传真)

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