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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公示公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添加时间:2017-07-21 16:16:31   来源: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叶彪


     7 月5 日出梅后, 我省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 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过37℃。省气象台预计, 未来10 天我省受副热带高压控制, 全省仍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 大部分地区日最高温度可达35℃—38℃, 局部39℃以上。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预防和控制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把防范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全面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 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强化安全责任, 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 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对防范应对高温天气工作不力产生严重后果的, 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切实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 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 科学调度, 合理有序安排供电、供水、供气、供油, 优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工作, 及时排除各类隐患, 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
    三、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努力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工矿企业和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根据高温季节生产作业特点, 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 采取错时作业、轮换作业等措施,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 适当增加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减轻劳动强度, 改善露天和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 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民防部门要在确保人防工程(设施)安全的条件下, 及时向市民开放。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困难和留守儿童等服务对象的走访, 帮助他们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落实疾病预防措施, 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加大高温天气的医疗服务工作, 及时治疗因高温致病的患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查和监管, 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 落实安全责任, 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各类矿山、人员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