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 > 安全相关文件 > 内容

安全相关文件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添加时间:2017-05-31 07:56:00   来源: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


2017年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青田港航局:
    现将《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代章)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浙交安〔2017〕5号)和市安委办《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安委办[2017]18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依法治安和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素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通读、集中学习、交流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在各地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等形式,谈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话平安交通建设,在全行业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二)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以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为载体,在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工程工地等主要场所,重点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组织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交通特色明显的群众性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闻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宣讲;通过各种方式组织收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图版展览,组织员工开展查违章、查隐患等活动,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营造浓厚的学习活动氛围;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安委办举办的“安全最美”摄影比赛、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比赛和各种网络互动。
(三)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结合地域(领域)特点和安全特征,论本质安全、话平安交通,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同时,要积极发动专家、理论研究人员、监管干部及企业员工撰写贯彻落实《意见》理论文章、体会、做法和经验。
(四)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平安交通系列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等工作要求,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五)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为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素质,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省厅号召,选派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中四名安全生产工作的优秀职工代表,决定于6月21日-22日参加由省交通运输厅主办的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复习题将通过内网发到交通系统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对于参加竞赛的选手所在单位,要专门安排时间让其专心准备。
(六)积极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参考附件1。
三、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17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建立“安全生产万里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现全覆盖、全市行、常年行,切实发挥万里行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要对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同时,要通过“双随机”、隐患曝光台、“随手拍”等形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努力形成部门监管、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要选择安全生产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报道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要深入挖掘、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各类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反恐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事件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物资、设备等,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对口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安全监督工作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部署情况;“三防”工作准备等情况。
(二)检查形式以各县(市、区),进行交叉对口检查。云和和青田港航局对查;庆元和松阳对查;龙泉和缙云对查;莲都和青田对查;景宁和遂昌对查。
(三)检查时间:7月3日至7月5日。
(四)检查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委派分管领导带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每组成员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企业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6名;每个组要检查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机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收集梳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内业资料。同时,每个组要现场抽查县(市、区)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工程、治超点、国(省)道、大型桥梁、隧道、港口码头、渡口、驾培机构、维修检测等每项至少一家;各组要认真检查,检查时间不少于2天;检查情况请于7月5日前通过办公助手报市局安全办汤陈骏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处。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动态,市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和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及时报送市局安全处,并请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7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等资料,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前一周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随时报送)。联系人:汤陈骏,电话:2615201。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办。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