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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7-28 07:51:57   来源: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金华禄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丽交安〔2017〕16号
                            
 
关于印发《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
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行业管理单位,青田港航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市安委会《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叶利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汤朝龙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处处长
刘剑标 市公路局副局长
金昌平 市运管局副局长
朱 剑 市港航局副局长
邱 铭 市质监站副站长
成 员:许伟民、金华禄、刘旭鹤、许志平、夏宏伟、石宝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处,市局安全处汤朝龙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四、具体任务
(一)实现隐患分级管控
1.隐患内容全面核实。参照《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丽交[2013]310号)文件,对市局开发的“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系统”内设置的隐患类别(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明细再次核实,确保准确无遗漏。
责任主体:市直行业管理单位。
2.重要隐患差异管理。对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汇总造册,明确不同隐患所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督促管辖企业加强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制定检查考核制度,确保相关人员了解重要隐患、熟知管控措施、掌握应急措施。
责任主体:市直行业管理单位和各企业。
3.重要隐患风险公示。对涉及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的生产岗位,要及时制作、张贴“安全风险告知卡”,内容包括:隐患名称、等级、可能引发事故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报告方式等。
责任主体:各企业。
(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应用市局开发的“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系统”,对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定时查、准确找、及时改。
责任主体:各企业。
2.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对各企业应用系统、查找隐患、落实整改等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
责任主体:市直行业管理单位。
五、实施范围
公路部门:养护企业。
运管部门: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
港航部门:水上交通运输企业。
质监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六、实施阶段
(一)试点阶段(2017年3-5月)
由市直行业管理单位在本行业范围内确定1-2家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并引导企业做好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
在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易操作、低风险的工艺流程,努力实现清晰化、规范化的风险识别,切实提高科技化、智能化的管控措施,有效开展形式多样、便捷有效的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全员参与、严格整改的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从上到下、有奖有惩的考核机制。
(二)推广阶段(2017年6-9月)
总结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进行全面推广。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充分结合自身特点,突出管控过程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提高阶段(2017年10-12月)
一是自我提炼,市直行业管理单位组织专家对本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行“回头看”,研讨、解决前阶段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二是联合会审,邀请安监等部门专业人士,对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行会审,帮助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提出建议。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行业管理单位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隐患分级管控、排查治理两个关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行业、各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隐患类别、隐患分级评估办法、管控措施、应急措施、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等,提升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能力。
(三)强化督促推动。市直行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行业管理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指导,在全市、全行业范围内去粗存精,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市直行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代章)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