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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12-22 14:54:42   来源: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汤朝龙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平安建设过程性指标考评工作,根据《丽水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丽交〔2017〕54号)和转发《浙江省平安县(市、区)“平安交通”过程性指标考评细则》(丽交〔2017〕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青田县港航局。
    二、考核内容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考核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履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经费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保障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十九大、金砖国家会议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交通运输行业安保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开展“平安交通”系列创建以及过程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等工作)。
    三、考核分组
    由市局及市相关行业局领导带队,共分三个组,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刘军副局长带队,成员:赵胜爱、夏宏伟、陈锴、金华禄。检查: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联络员:陈锴。
    第二组:由市公路局严国俊副局长带队,成员:汤朝龙、许志平、季辉、刘月松。检查:莲都区、青田县(交通局、港航局)、云和县。联络员:刘月松。
    第三组:由市港航局朱剑副局长带队,成员:邱铭、刘旭鹤、周晶晶、汤陈骏。检查: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联络员:刘旭鹤。
    检查结束后两天之内,请各联络员将本组检查情况汇总报市局安全处汤陈骏。
    四、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定。
    五、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听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台帐,并视情抽查县级行业管理机构、交通运输企业和在建工程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六、考核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对照年初确定的行业安全管理目标,认真总结梳理2017年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及2018年工作思路,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材料。年度安全总结和自评材料请于12月28日前报局安全处,联系人:汤陈骏,联系电话:2615201。平安建设总结请于12月28日前报局安全处,联系人:金华禄,联系电话:2615117。
    (二)请各地各单位按市局要求整理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装订成册备查,对于加分项目要有证明材料。
    (三)考核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